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根据我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特编制《延安市司法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并向社会予以公布。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行政复议情况等内容。我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延安市司法局(电话:0911-2215933 邮箱:16232226@qq.com)
一、概述
2017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执行《条例》的要求,按照市政府有关部署,加强领导,建立机制,完善制度,狠抓落实,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领导,我局成立了由局长担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承担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初步形成了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编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我局政府信息,根据条例有关要求,我们编制了延安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对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目录)、内容、查询方法以及对申请公开的申请步骤、申请处理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和详细说明。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为拓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我们依托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及时向公众传递政府信息,增强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截至2017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转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页面浏览量为27425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要求,我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或参与的政府信息,按照及时、便民原则,通过我局门户网站等多种方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
一年来,在我局门户网站(sfj.yanan.gov.cn)上共发布各类政府信息134条。公示栏公开信息35条。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共发布各类政府信息71条(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7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宜。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收取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费用。
五、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没有发生行政诉讼案件。
六、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局收到政协委员提案2件,均以回复并办结。
七、不断改进工作,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新工作,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从目前的工作情况看,工作方式还有待进一步改进。2018年,我们将进一步改进工作,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对《条例》和省、市有关文件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做到该公开的及时公开,不该公开的要做好保密工作。
(二)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按照及时便民原则,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的有关功能,加强我局门户网站建设;不断增强信息量并提高时效性,增强公开效果。
(三)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2018年,我局将围绕工作职能,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加大公开力度,不断拓展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四)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我局将针对《条例》实施以来的情况和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研究改进措施和办法,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和程序,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