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科学技术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按照延安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要求,由延安市科技信息服务中心组织编制。全文包括政务公开要点具体落实情况、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依申请信息公开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依申请信息公开收费及免费情况、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七个部分。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延安科技信息服务中心(延安市宝塔区西环路423号,邮编:716000,联系电话:0911-2310846),电子版可在延安市科学技术局网站http://kjj.yanan.gov.cn/下载。
一、政务公开要点具体落实情况
(一)完善信息公开机制
市科学技术局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一是进一步完善领导机制,成立了由单位负责人为组长,分管信息工作的领导为副组长,政秘科科长及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政秘科。由政秘科科长具体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负责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日常工作。二是制定《市科学技术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完成年度政务公开目标任务。三是确定专人,专职负责政务公开及网站内容保障工作。
(二)提高信息公开水平
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创新形式,注重强化信息公开法规学习和内容审核,使信息工作人员明确了解政务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增强了贯彻落实的自觉性、主动性,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1.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严格按照《延安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任务分解表》的范围和内容,主动公开政务信息。
2.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内容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
3.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
4.信息内容审核更加严格。严把政务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确保无泄密事件发生。
5.财政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及时公开。
6.发挥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一年来,我局未收到涉及政务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7年,市科技局政务公开主要通过网上公开及新媒体渠道公开。网上公开的渠道主要在延安科学技术局官网、延安市政府门户网站等,新媒体渠道公开主要在我局的政务微博和政务微信,发布我局政务活动信息、重要会议信息、公开发布的政策文件及解读等政务信息。积极主动联系市政府网站、延安电视台、延安广播电视台、延安日报等各级主流媒体对工作推进中的举措、成绩、经验和先进人物进行宣传报道,让公众及时知晓科技系统在开展工作中所做的努力。
在本部门网站上传新闻资讯788条,信息公开176条;延安市科学技术局微信发布信息119条,官方微博发布信息75条。

三、依申请信息公开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建立当面申请、书面申请、网上申请的多渠道多途径的办理方式,对在受理范围内的申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做出答复,不在受理范围或者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能够耐心讲解,发出告知书。2017年我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信件。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度没有收到因政务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信息公开收费和免费情况
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暂未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
六、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我局没有涉及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
七、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7年延安市科技局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仍然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原创稿件质量不高;二是信息公开的尺度把握不够准确,处理不够规范;三是部分局属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影响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
(二)改进措施
一是强化学习。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通过工作座谈会、干部职工自学等多层面多途径的学习,积极营造讲学习、重教育的良好氛围。全力抓好电子政务和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确保如期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各项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二是强化创新。加快延安市科学技术局官网电子政务平台改造升级步伐,积极与市电子政务办对接,努力扩大对外宣传的辐射面、影响力,积极为全市科技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加大培训力度,适时举办培训班强化信息员学习意识,进一步提高信息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以此推动科技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三是创新科技宣传方法,加强和多媒体的合作,丰富科技宣传内容,发挥好科技信息服务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