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向社会公布2017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延安市退耕还林工程管理办公室政秘科联系,联系电话:0911-8010280。
一、概述
2018年我办按照政务公开要点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巩固公开成果,规范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突出公开重点,不断提高公开水平,有力地推进和保障了退耕还林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领导,我办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主任担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承担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建立了“政秘科组织协调,各科室承担职责范围内公开事项,督查检查科负责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初步形成了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完善修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单位政府信息,根据《条例》有关要求,我们更新、完善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对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形式、时限、查询方法以及对申请公开的申请步骤、申请处理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和详细说明。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本单位开通了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登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查询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文件。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要求,本单位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或参与的政府信息,按照及时、便民原则,通过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网、新闻媒体等多种方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
(一)公开情况。2017年通过延安市退耕还林工程管理办公室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97条。其中工作动态187条、政策法规1条、业务服务4条、财务信息3条、投诉建议2条。

2017年主动公开情况
我办共向市政府门户网站报送、推送信息72条。同时主动通过延安日报社、延安电视台、延安FM107.7广播等媒体向社会公布退耕还林重要工作动态,获得了社会公众的认可。
(二)公开内容。单位基本信息、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规定、工作职责、领导信息、内设机构、重要会议、政策解读、日常工作动态等情况。
(三)公开形式。目前,我办主要通过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报纸、电视、新闻发布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广泛提供公共服务信息,行政活动透明度进一步增强。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了我单位机构设置、工作职能、办事程序、服务承诺、办事指南、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并定期更新内容。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7年度,本单位收到网络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条,已按期答复。
四、信息公开收费和免费情况
2017年,我办未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公开信息进行收费。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度,本单位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2017年我办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2件,收到政协提案3件,已按期办理完毕,办结率达100%,满意度100%。

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七、存在问题和改进情况
我办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结合我办实际情况,主动公开机构信息和工作信息,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良好,为群众节省了办事时间,提高了行政效率,但在公开的内容与公众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
1.公开范围及内容不够规范;
2.公开渠道较为单一;
3.政务公开制度不够完善;公开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要加强。
2018年,我们将进一步改进工作,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深入学习。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通过学习,进一步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做到不该公开的做好保密工作,该公开的及时公开,增加公开信息数量。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按照及时便民原则,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网的有关功能,加强本单位门户网站建设;用活用好微博微信载体,不断增加信息量并提高时效性,增强公开效果。
(三)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针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研究改进措施和办法,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和程序,建立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规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行为,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