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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房屋征收管理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上级机关有关要求,延安市房屋征收管理局编制了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11日起至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存在任何疑问,请联系延安市房屋征收管理局政秘科,地址:延安市宝塔区长青路,邮编:716000,电话(传真):0911-2116817

一、政务公开要点具体落实情况

推进行政权力公开。我局认真贯彻执行《2017年延安市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工作绩效评估指标》,抓好行政权力运行的公开、实施和调整工作。

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我局主动、及时、准确的公开了财政资金预算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信息。着重公开了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客观公布了事件进展、政府举措、公众防范措施和调查处理结果,及时回应了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做好服务公开。本单位权责清单,准确链接“陕西省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统一发布平台”通过办事指南快速有效的为群众解决疑难问题,从事项、依据、范围、受理部门等等,全程指导工作流程,让行政服务更加便捷有效。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截至201712月底,网站共更新383次,其中:延安市房屋征收项目信息185条,征收工作动态162条,上传图片145张。较好地完成了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7年,我局正确处理信息公开与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维护社会稳定、利于工作开展、保护个人隐私等方面的关系,除涉密信息外,其他属于普通信息均在网站或单位公开栏进行公开,对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按照申请进行公开,加大了主动公开力度,充分利用电子网络覆盖面广、信息传递快的特点,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开通了投诉信箱,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因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

五、依申请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由于我市尚未出台有关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我局对依申请提供的政府信息相关资料不收取复印、快递等任何费用。

六、人大提案、政协议案办理情况

全年度没有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七、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在贯彻《信息公开条例》工作中,对照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和主动,有时因为工作忙或其他事情,存在信息公开不及时情况;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虽然已建立相关制度,但还不够完善,可操作性不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房屋征收网站建设,要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管理,建立相关服务功能模块,完善互动功能,进一步丰富、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根据各栏目公开信息的内容和时限要求,及时更新和维护,增强网络平台的快捷便民功能。二是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升领导干部信息公开意识,增强信息公开专业干部的工作能力,提升信息公开整体水平。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在原有的制度上进一步修改完善,要让制度符合工作实际,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工作,更好地向被征收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高效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