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现公开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综合科联系。(地址:延安新区为民服务中心2号楼三楼301室,电话:0911-2169350,邮编:716000)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况
我办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紧紧围绕我办中心工作,以建设服务型政府部门为目标,多措并举,狠抓落实,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我们主要做了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单位主要领导是政务信息公开主要负责人,综合科是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科室,负责牵头协调、推进、落实,其他科室按照职责分工,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确保单位信息能及时公开。
(二)完善制度建设,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我办网站上传信息均进行了认真筛选与审核,政策文件、法律法规、金融产品等信息,均选自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等部门网站,本地新闻由各业务科室分别整理提供。信息审核采用个人核稿、科室复核、领导审定的方法,确保网站信息的质量,有效杜绝错误信息,落实了信息安全责任。
(三)严格工作要求,建立长效机制。认真按照政务公开的有关会议和文件要求,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相关规章制度建设,并将规章制度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主要采取了工作动态、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新闻媒体等方式进行公开,做到了政务公开的连续性和时效性,提高了工作透明度。
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我办网站发布工作动态、中省资讯、金融法规等各类信息261条,其中工作动态51条,政策法规22条,通知公告3条,金融专项新闻86条,其他99条。上传市政府门户网21条,微信公众号22条,在延安日报公布了2017年9月延安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支持中小微企业统计排名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度,我办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由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度,我办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案件。
五、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没有发生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六、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情况
2017年,我办接到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共8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3件,办结3件;政协委员提案5件,办结5件。
七、存在的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和及时性还有待提升,仍然存在部分信息公开滞后现象。二是未能及时了解延安金融系统信息。三是网站安全防护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
八、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制度规定,增强全体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二是结合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及门户网站运行情况,科学调整信息公开栏目和归类设置,修订完善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制度机制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拓展和利用好已有的信息公开平台,进一步规范和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三是加强对工作人员计算机水平和网络安全教育,提高有关人员网络安全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进一步增强网站运维能力。四是加强与驻延各金融机构联系,及时掌握全市金融动态,让全市金融从业人员能互相了解其他机构的好经验、好做法。五是加强对网站的监督管理,对网站发布信息,要严格审核,确保上传信息准确无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