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为保障公民和社会其他组织依法获取盐业系统政务信息,延安市盐务管理局编制了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分为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回复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七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延安市盐务管理局联系(地址: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A522,电话:0911-2162766。)
一、概述
2017年在延安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信息公开工作,完善信息公开渠道,按照依法、及时、准确的原则,公开相关政府信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一)建立有效工作制度,规范实施信息公开。我局建立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公开信息的收集、审查、发布程序,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运行。
(二)围绕盐业工作重点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围绕盐业体制改革、盐业管理法规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突出重点,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印发正式文件83个。其中,主动公开的文件数量83个。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开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发布了依申请公开的流程,对如何使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系统进行了说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做出答复,不在受理范围或者申请内容不明确能够耐心讲解,发出告知书,避免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出现。2017年未接到依申请信息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2017年,延安市盐务局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复印、检索、邮寄等费用。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7全年我局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案件。
六、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回复情况
2017年度我局没有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对照人民群众的期望,尚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三是部分工作的相关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充分,政策文件公开数量尚有较大提升空间。
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重点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常态化的管理机制,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在不违反保密制度的前提下,尽量满足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工作的知情权。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二是拓展公开渠道,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三是加强工作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