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政府财政投资项目评审中心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提案议案办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七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延安市政府财政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综合科联系(电话:0911-2160608 邮箱:1942748172@qq.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落实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为了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科长毛立京为组长,孟思宇为副组长,王馨怡、李柏融、霍曌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并确定由综合科负责信息公开的具体事宜,工作小组定期召开信息公开工作的专题会议,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建立预先审查制度。把政府信息能否公开、怎样公开、在什么范围公开、公开时限等,作为审查内容。通过预先审查,严格控制不公开事项的范围,准确把握政府项目评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限等,避免出现信息公开“失控”现象。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人,正确处理公开和保密的关系,既防止出现因公开不当导致失密、泄密的问题,又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是建立主动公开制度。对应当让社会公众或者服务对象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四是建立依申请公开制度。严格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依申请公开的事项、公开对象和范围,明确受理申请科室、方式和程序等,在规定时限内做出是否公开的答复。对不能公开的,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三)畅通公开渠道、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一是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哪些信息能公开,哪些信息不能公开,都要严格审查;二是规范和重塑信息公开的流程。按照市政府有关要求,尽量减少工作环节,明确办事时限,提高办理效率和服务质量;三是发挥局网站、微博、微信的作用,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主动公开有关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市政府财政投资项目评审中心根据省市有关要求,全年发布各类信息188余条(不含各类文件),其中概况类信息31条,政务动态类信息57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5条,项目评审类信息95条,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7年我中心出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四、依申请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中心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任何费用收取情况。
五、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7年我中心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提案、议案办理情况
2017年我中心未发生提案、议案办理情况。
七、存在主要问题和2018年工作要点
2017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工作还有待进一步深化,制度不够健全,良好的机制没有形成;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丰富,也不全面;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发布量还不高,不少工作信息被遗漏;四是信息公开满意率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2018年,我们的工作重点:一是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科室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及时采集,认真编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使公众能够方便查询。二是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认真界定是否公开、公开范围和公开的准确性及时性,让依法应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三是加强信息平台建设。重新改版门户网站,以适应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发布并更新政务信息,确保政务信息的完整性和时效性。四是加强自身建设。通过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主动学习、借鉴其他单位的经验做法等多种途径,加强业务人员素质的培养和锻炼,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