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编制并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富县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公布,欢迎查阅。
一、概述
2018年,我县按照《条例》和延安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安排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延政办发〔2018〕41号)及《延安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指标》(延政办函〔2018〕130号)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精神,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组织保障,拓宽公开渠道,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优化政府网站办事服务功能,完善政务服务网上入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开展,有效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有效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组织保障
县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及目标考核,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县分管领导亲自抓,由县政府办公室分管领导具体抓,并落实专人负责抓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县政府办公室为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召开公议,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细化工作任务,夯实工作责任,并由县政府督查室带队对信息公开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督察。
(二)拓宽公开渠道,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依托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公开栏、电子屏等多种渠道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依据《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延政办发〔2018〕41号)及《延安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指标》(延政办函〔2018〕130号),对政府网站栏目进行了调整和优化,加大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使网站栏目设置更加科学合理。

(三)优化政府网站办事服务功能,完善政务服务网上入口。按照省市关于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要求,12月份,县政府门户网站与“陕西政务服务网”实现了前端功能整合,统一了办事服务入口,全面推进“一网通办”,为优化营商环境、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县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微博、公开栏、电子屏等多种渠道,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987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447条,其中文件731条(政府文件62条、部门文件442条、乡镇文件227条)、财政信息347条、权力运行6条、重大项目32条、公共资源配置50条、社会公益400条、公共监管179条、其他信息702条。通过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439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649条,制发公开规范性文件2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450条。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2018年,我县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条并办理完成。
四、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县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五、信息公开收费和免费情况
2018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费用。
六、2018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富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确定人大代表议案6件、建议案6件;富县政协第九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确定提案8件。6月8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高庆海主持召开了县政府2018年“两案”办理交办会,对2018年代表议案、建议案办理工作进行了任务分解和交办,明确了责任单位、包抓领导和工作要求。截至目前,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交由县政府办理的6件议案、6件建议案,已办结3件议案、2件建议案,剩余3件议案跨年度办理、4件建议案正在办理;县政协九届委员会二次会议交由县政府办理的8件提案,已办结6件,2件跨年度办理。办理情况、结果及时公开,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100%,政府效能和形象不断提升。
人大议案建议办理情况

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步工作措施
我县政府信息公开虽然做了大量的前期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个别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政府信息公开流于形式,没有把群众真正关注的热点信息主动公开;二是政策解读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为使我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完善,促使我县政府信息公开特色化、完整化,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抓好落实: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持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省、市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式,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贯穿于各项工作领域。二是加大对政策解读工作的宣传,提高对政策解读的认识,加强对重点工作的梳理,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重要政策、重点工作的解读力度,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