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2018年度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本年报由概述,主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结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七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延安市环境保护局信息中心联系(地址:百米大道朝阳路24号,邮编:716000,电话:0911-2210533,电子邮箱:3443824118@qq.com)。
一、概述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根据《延安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2010年1月1日起我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加强此项工作,配备了5名专职工作人员,设立了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截至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进展顺利。
(二)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积极推进延安市环境保护局网站建设工作。根据《条例》规定和本部门工作实际,结合延安市政府电子政务办考核的规定,我局已对延安市环境保护局网站进行全面改版,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整合环保部门相关信息和办事功能,方便市民网上查阅。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
我局根据市政府《延安市信息公开暂行规定》文件精神,针对我局工作实际,成立了市环保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田兆虎任组长,副局长白浩为副组长,办公室和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同时明确了领导小组的职责和各职能科室的工作任务,并要求各科室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目标管理,任务落实到人。明确了信息公开的承办人,建立了相应的目标责任制,开展了信息梳理工作,做到了单位有领导分管,工作有机构负责,工作责任有人落实。市环保局信息中心从事环境信息发布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工作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上组织学习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试行)》,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全面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实施步骤、工作程序等相关内容,并积极组织信息中心人员参加市政府、市委网信办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主要内容
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有:环保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机构设置和工作职责;环保工作动态;环境保护监督检查情况;通知、文件、公示等。截至2018年底,延安环保信息网站共发布信息2366条,其中,延安环保信息805条、环保要闻148条、综合新闻169条、通知公告137条,概况类信息更新7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75条,发布全市环境违法案件758件,解读信息发布24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13次,互动交流类留言办理13条,征集调查2期。
(二)公开形式
我局通过网站改版,开设“延安市环境保护局”单位网站的“信息公开”专项栏目。依据我局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各科室对本科室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认真梳理和充实,最后由信息中心登记汇总,统一发布在“信息公开”栏目。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件,受理方式为邮件受理,已答复。
四、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截至2018年底,我局尚未接收到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
五、信息公开收费和免费情况
截至2018年底,我局信息公开一律不收费。
六、2018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情况
2018年,我局共收到人大建议2件、政协提案6件,涉及大气污染治理、饮用水源安全等方面,在接到提案办理任务后,我局及时安排,积极办理,认真落实各项治理措施,将8件建议提案全部办理完毕,同时我们将议案提案所提问题与环保业务工作相结合,建立建议、提案办理长效机制,全面提高办理水平和效果。
七、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业务水平还有待提高。仍然存在对部分主动公开文件的分类不够明确,分类的准确性还需进一步提高等问题。
2.需要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二)改进措施
1.加强安全管理,实现健康运转。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公开”分级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加快网络服务平台建设,切实提升网站日常管理,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有效运作。
2.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我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系统整合,提高网站服务功能。尽量减少点击层次,提高服务效率,增强与群众的互动交流,及时回应舆情信息,切实做到想人民群众之所想,办人民群众之所需。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