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现公开延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延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编制,共分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提案、议案办理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延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政秘科联系。(电话:0911-2163210邮箱:313452828@qq.com)现公布延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概述
2018年,我局按照《条例》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巩固公开成果,规范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突出公开重点,不断提高公开水平,有力地推进和保障了各项质监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公开机制。局党组对信息公开工作非常重视,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会议、文件的要求和部署,坚持把推进政务公开作为加强机关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提高机关行政效能的重要工作来抓。为保证工作落实,我局进一步建立健全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处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责任制,年初,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到机关科室。具体工作中,由政策法规科牵头并提供技术支持,各科室密切配合,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相互促进、整体推进和工作落实。
(二)严格落实保密制度,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工作。成立了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流程。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对主动公开政务信息,以及分局、直属单位报送的工作信息,由分管领导审批签字后,方可在局网站发布。
(三)充分发挥我局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作用。全市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延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在全市市级部门排名靠前。
(四)推进重点工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对涉及特种设备、计量、标准化、产品质量安全,以及关系到民生的重点消费品生产监管等方面的信息都在延安日报、市政府网站等媒体和我局门户网站、质监微信订阅号、质监微博上予以及时公布。2018年,我局在网站受理投诉和建议的信件回复率为100%,有力的维护了人民群众利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通过延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公开信息171。其中工作动态135条、咨询建议20条、网站投诉7条、财务信息3条、局长信箱5条。
在市政府网站发布信息59条。完成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信息公开公开信息,涉及特种设备安全、标准化、民生计量信息公开。公开范围涉及法律法规、机构介绍、领导信息、办事指南、依法行政等方面的内容。
2018年共发布新浪微博政务信息82条,微信平台共发布信息228条。通过微博微信平台建设,及时公开政务信息,解答相关网民提问和在线沟通。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申请信息公开。
四、政务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目前,我局没有对政务信息公开申请收取费用。
五、人大提案政协议案办理情况
2018年我局共承接办理人大提案0起,政协议案2起,均已按要求办结,办结率100﹪。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围绕政务信息公开和网上办事,我们做了许多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政务公开工作距离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以及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
1.政务公开内容不够规范。由于理论学习、思想认识和实践经验不够,网站栏目建立不完善,名称不规范,部分栏目内容短缺,信息公开量不大。
政府公开工作规范性还需进一步的提高。
2.政务公开制度还不够完善。有的制度与工作实际相比,相对滞后,需进一步修订完善。具体表现在政务信息公开资料管理不够规范,未建立长效机制,不能完全发挥应有的监督制约功能。
3.长效机制作用发挥不够。对有些事项的公开,存在重公开前的形式,轻公开后结果的现象,片面追求完成任务,往往一“公”了之,缺少与之互动的信息反馈平台。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