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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供销合作社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简称《条例》)和《延安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延安市供销合作社编制。全文包括政务公开要点具体落实情况、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信息公开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由于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和免费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回复情况、信息公开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共七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存在任何疑问,请联系延安市供销合作社办公室,地址:宝塔区二道街141号,电话:0911-8806699。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务公开要点具体落实情况

2018年度,我社信息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以“公开、透明、规范、廉洁、高效”为目标。在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中,我们逐一梳理,查漏补缺,确保每个要点有内容、有更新,让政务公开应知应晓,真正发挥利民、便民的作用,有效推动市社整体工作提高。

一是下达工作任务,强化工作责任。根据《延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确定的主要任务,向各县区社、市社各科室和社属各公司下发了《延安市供销合作社关于进一步做好信息宣传工作的通知》(延市供发〔2018〕8号),落实了工作任务,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压实了工作责任。

二是强化通报考核,推动工作落实。根据《延安市供销合作社关于社务信息工作量化管理和计分考评办法的通知》(延市供发〔2017〕11号),继续把信息量化考评列入各县区供销社、市社各科室、社属各企业全年任务考核指标中,同时市社办公室每季度对信息报送情况进行通报,以考评促落实,提升了信息宣传和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三是加强管理维护,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2018年,我们继续加强网站建设和管理水平,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将其作为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进一步完善了解民情、反映民意的工作机制。同时,由办公室负责,专人管理维护,强化了信息人员队伍,明确了各科室信息报送员职责,理顺了信息报送工作体制机制,有效推动了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8年度,我社继续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全年在市供销合作社门户网站公开各类信息307条,较上年读继续提升。全年在市供销社门户网站“工作动态”栏目公开信息75条,上报信息被陕西省供销合作总社采用58条,被市政府门户网站采用30条。同时,及时在延安市供销合作社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上传信息。全年信息公开内容涉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党建工作等重点工作。在信息公开栏目公开了预决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和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概况类信息

政务动态信息

信息公开目录

总计

191

75

41

307


2018年上传市社网站各类信息情况

三、依申请信息公开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2018年度,我社收到2条依申请公开信息请求,按照信息公开条例的内容和要求,给予及时公开。

四、由于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度,我社无由于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五、信息公开收费和免费情况

2018年度,我社未发生针对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六、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回复情况

2018年度,我社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七、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度,我社在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还存在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网站管理内容多数量大,缺少专业人才力量管理维护;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细则和政策把握不够全面等。为此,2019年我社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改进。

一是提高从业队伍人员能力,积极开展网站管理业务工作培训,举办信息宣传工作培训班,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水平。

二是加强教育、提高认识。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委市政府的信息公开文件精神,统一认识,强化服务理念。

三是继续加强与网站运营维护公司的沟通衔接,提高网站运营管理水平。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