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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政府财政投资项目评审中心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延安市政府财政投资项目评审中心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提案议案办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七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延安市政府财政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综合科联系(电话:0911-2160608邮箱:1942748172@qq.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落实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为了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科长毛立京为组长,孟思宇为副组长,李柏融、霍曌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并确定由综合科负责信息公开的具体事宜,工作小组定期召开信息公开工作的专题会议,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建立预先审查制度。把政府信息能否公开、怎样公开、在什么范围公开、公开时限等,作为审查内容。通过预先审查,严格控制不公开事项的范围,准确把握政府项目评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限等,避免出现信息公开“失控”现象。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人,正确处理公开和保密的关系,既防止出现因公开不当导致失密、泄密的问题,又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是建立主动公开制度。对应当让社会公众或者服务对象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四是建立依申请公开制度。严格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依申请公开的事项、公开对象和范围,明确受理申请科室、方式和程序等,在规定时限内做出是否公开的答复。对不能公开的,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三)畅通公开渠道、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一是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哪些信息能公开,哪些信息不能公开,都要严格审查;二是规范和重塑信息公开的流程。按照市政府有关要求,尽量减少工作环节,明确办事时限,提高办理效率和服务质量;三是发挥局网站、微博、微信的作用,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主动公开有关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市政府财政投资项目评审中心根据省市有关要求,全年发布各类信息149余条(不含各类文件),其中概况类信息87条,政务动态类信息61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1条,项目评审类信息69条,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8年我中心出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四、依申请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中心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任何费用收取情况。

五、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8年我中心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提案、议案办理情况

2018年我中心未发生提案、议案办理情况。

七、存在主要问题和2018年工作要点

(一)从事网络信息的工作人员业务知识方面缺乏定期培训,对相关法律法规把握有时不够准确。

(二)公开的形式还有待拓宽和创新,主动公开手段方式不够丰富。

(三)信息发布和更新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市政府信息网上传信息量应进一步增加。以上存在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八、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夯实工作基础,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结合局各科室人员调整,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充实工作人员,加强工作力量,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到位、责任到位。继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监督评议等相关配套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二)丰富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进一步发挥网站的第一平台作用,整合网站资源,完善网站功能,补充网站版块,加强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强化更新维护责任,升级搜索引擎,方便公众查询、检索。

(三)加强培训考核,提高公开水平。加大信息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力度,提升业务水平,不断增强公务员队伍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信息公开意识和责任。同时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科室及个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切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借鉴其他单位的经验做法等多种途径,加强业务人员素质的培养和锻炼,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