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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延安市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存在任何疑问,请联系延安市农业信息中心(地址:延安市宝塔区农科路6号,邮编:716000,电话:2886159,电子邮箱:yanyxx@126.com。

一、总体情况

一年来,我局按照《2019年延安市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指标》要求,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

在“延安市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上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项栏目及时发布农业动态、政策解读、财政信息、建议提案等相关信息。按照公开指南和目录,各科室对本科室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认真梳理,最后由市农业信息中心登记汇总,统一发布在“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累计发布政务信息1048条,其中概况类信息18条,政务动态906条,财政信息、政策解读、建议提案等信息公开目录信息124条。

设置解读回应栏目。对于重要的农业政策、群众关注的非洲猪瘟等进行解读。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网站、两微一端等平台中央一号文件等以图解文件、视频的方式解读。对于群众关注度高的非洲猪瘟议题通过文件传达、视频会议等方式解读,切实提高群众对农业农村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开设在线调查栏目,全年开展在线调查4次,并对调查结果予以公布。

(二)依申请公开

截至2019年底,我局收到政府依申请公开2次,网上受理2次,均按照相关农业法律法规按时限做出答复。同时对于我局网站领导信箱收到的3封信件进行了及时回复,收到满意结果。

(三)政府信息管理

机构改革后,我局名称由延安市农业局更名为延安市农业农村局,及时在市编办、市公安局进行备案信息操作,在“两微一端”即:网站、微博、微信进行更名,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更新相关信息,网站工作职能、领导简介等机构概况及信息公开规定、信息公开指南等相应信息都进行了更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建设,新增苹果产业后整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扫黑除恶、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专题栏目,制定印发延安市农业农村局“两微一端”信息发布运行管理办法,规范信息公开发布制度,搞好信息公开的审核、发布和依申请政府信息网上受理

(四)平台建设

一是严格按照评估指标对网站内容的更新发布建立了保障制度,全年日常网站维护工作平稳运行;二是站内搜索功能正常,关键字和分类信息搜索技术可用,极大方便群众快捷查询浏览相关信息;三是在网站首页底部设置网站地图,并对地图进行实时更新,确保地图栏目架构与现有栏目架构保持一致,做到功能易用,导航准确;四是加强网站浏览器兼容性,通过多种常用浏览器访问网站均可浏览。五是网络安全进一步夯实,对网站数据库进行了升级处理,全年未发生任何网络安全事故。六是开发了延安市农业农村局网站手机版,极大的方便了从方便用户查询。

(五)组织保障

2019年,我局明确由张亦君副局长为分管领导,机关政秘科、市农业信息中心承担政务公开相关业务,并落实专业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全年组织、参加4次政务公开培训,并对相关5名工作人员组织参加了业务培训,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本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2

 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

 14

 1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

行政处罚

 6

 0

 6

行政强制

 6

 0

 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总计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

1.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

2.部分栏目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

针对问题的改进措施:

1.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程序。我局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信息审核、发布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准确、及时、有效

2.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我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系统整合,提高网站服务功能。我局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开发了网站手机版,做到重要信息通过“两微一端”等渠道同时发布,扩大受众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