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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延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了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存在任何疑问,请联系延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电话:0911-7090702。现将我委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委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及社会公众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高效完成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报送工作。按照电子政务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分别将委内办理事项、公共服务、公共资源配置、规划计划、回应关切、建议提案、权力运行公开等方面内容全面整理汇总、密切协调对接,及时将联合办理事项内容协作上报,优质高效地完成了政府网站信息搜集报送工作。

是建设阳光、高效机关政务。通过“任务清单”实现全委任务透明化管理。建立起“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和“重要批示件任务清单”,对纳入清单的任务进展情况实行“一天一反馈”,并通过QQ工作群实现“一天一通报”,保证各项工作任务高效推进和全过程公开透明化管理,全年共有1301项任务纳入清单,其中1274项已经办结

三是微信公众平台、政务微博信息公开坚持将微信、微博等载体作为政务活动信息、重大政策的宣传前沿阵地,微信公众平台全年发布信息共计135条,其中自发新闻121条,转发信息14条;政务微博共发新闻109条。

四是政府网站、委机关网站信息公开将官方网站作为信息公开、服务公开、权责公开的主阵地。一是全部信息公开。按照“能公开全公开”原则,基本实现政务活动、审批文件、重点项目建设、重大政策发布等信息全部公开。2019年,我委官方网站共上传信息412条,在政府门户网站上传信息100条以上。是落实整改要求。根据全市政府网站专项检查情况通报和网站普查检测报告中存在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完善并坚持做到维护常态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1

1

1

规范性文件

179

179

17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6

 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总计

总计

1

0

0

0

1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贯彻《条例》工作中,对照有关要求,我单位还存在以下不足:

一是主动公开信息的意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管理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三是由于我委职能调整,机构整合,网站还需要进一步优化

今后工作中,我们将按照中省市有关精神要求,针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薄弱环节,尽快补齐短板,确保我单位信息公开工作高效开展。 

一是扩大信息主动公开范围。凡是不涉及保密的,群众有知情权的信息,及时发布和公开。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领域、焦点、难点的信息,通过多种宣传形式予以全面及时的回应。二是结合本单位实际,尽快制定信息公开管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以及其它相关配套制度。三是优化页面设计,整合网站信息资源。尽快对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及信息数据进行整合,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