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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按照《条例》要求,延安高新区围绕市委市政府对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安排,紧密结合高新区开发建设的核心,不断规范信息公开管理程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有效地公开政府信息。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高新区管委会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在处理好保密与主动公开的关系的基础上,围绕高新区开发建设和社会关注热点问题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2019年,继续完善延安高新区政务信息公开规定、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等系列制度,全面推进延安新区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坚持把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优化调整相关栏目设置,不断完善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公开渠道,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就今年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总计

总计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延安高新区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网站信息公开内容不全面、网上办事等功能不完善等问题,需要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2020年,延安高新区管委会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结合高新区实际,充分发挥“两微一端”平台效应,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