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0年,志丹县人民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公众需求,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形式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开办法、公开指南、公开目录等内容,以网站为公开的主要渠道和主要平台,在县政府网站的突出位置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在县城主要街道悬挂横幅3条,在县城人群集聚地举办宣传活动4次,墙面宣传1.8万余字90平方米,散发传单2100多张,切实提高公众的知晓率。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落实机制。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公开任务,完善公开内容,规范办事流程,落实工作责任。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及时召开研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意识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迈入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运行的轨道。三是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按照省、市关于开展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有关要求,及时下发文件部署落实,梳理确定了全县范围内8方面14个部门单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内容,责成相关部门按要求及时、准确公开相关信息。其中,财政收支预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不断细化,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范围不断扩大,食品安全信息公开不断深化,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内容不断丰富,政府采购招投标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安全生产信息公开透明,征地拆迁信息公开灵活多样,价格、收费和社保信息公开扎实全面。
(二)依申请公开
2020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其中网络申请2件,现场申请2件,主要涉及县政府办公室、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单位。均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发布审核。严把政治关、法律关、保密关、程序关、时效关,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发布的政府信息合法、准确、真实。二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保障政府网站各栏目内容的更新频率和准确性。三是严格限定各单位对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后台的管理使用权限,专人专岗,负责信息发布账号和密码的保管使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坚持将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作为推进县政府信息公开、建设服务型透明型法治政府的重要平台,全面加强管理维护和功能开发,网站建设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一是县政府门户网站的IPV6升级改版工作顺利完成。二是政府网站管理水平全面提高。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网站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县、镇机关单位主要领导读网制度,对上抓保障、对内抓管理、对下抓指导,切实加强县政府门户网站、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不断强化网站信息发布审核管理,进一步疏通网上办事流程,认真组织实施在线办事、在线服务、在线调查等互动性交流活动,及时开设专题栏目。网站的规范性、权威性、访问量和知名度进一步提升。三是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更加有力。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逐级落实谁签字谁上传谁负责机制,不断夯实网站内容和新媒体监管工作责任,确保门户网站内容符合要求、经得起群众考验、完成各级考核任务。
(五)监督保障机制
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县目标责任考核,对信息更新不及时、处理依申请不规范、群众反映不满意的现象进行限期整改,强化监督检查,对信息公开不正确、不及时等违反《条例》的行为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进一步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8 8 3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76 -72 2122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 0 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90 -203 968 行政强制 17 12 13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55 16221.8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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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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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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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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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1 |
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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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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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0 |
0 |
0 |
1 |
0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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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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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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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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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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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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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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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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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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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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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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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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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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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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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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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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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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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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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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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3 |
0 |
0 |
0 |
1 |
0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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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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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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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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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 他 结 果 |
尚 未 审 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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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 他 结 果 |
尚 未 审 结 |
总计 |
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 他 结 果 |
尚 未 审 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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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 |
4 |
4 |
9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县信息化工作还存在许多困难和不足。一是信息化工作基础还很薄弱,全社会信息化意识还不够强。二是信息化工作专业人才紧缺,尤其是面上的专业力量严重不足,电子政务平台及网络管理任务繁重。三是一些部门单位公开政府信息的自觉性、主动性还不强,体制机制还不够健全。四是农村信息化、社区信息化、企业信息化发展还比较滞后。五是信息化促进工农业发展的成效不够明显。这些困难和不足,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对待和谋划,并加以克服和解决。
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三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强化业务知识学习,积极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条例》,及时举办业务培训,针对条例的新变化进行答疑解惑和宣传,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对信息公开工作内容、流程、要求进一步统一和规范;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强化责任意识,及时统计信息,增加发布信息量等问题。提高采集业务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人员队伍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要求,及时报备公开工作人员变动情况,确保工作对接顺畅。三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深化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内容,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意识,进一步保障群众的知情权,提高政府公信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