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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体育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根据陕西省体育局、延安市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和延安市体育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特编制《延安市体育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予以公布。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五部分组成。本年报统计数据的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意见,请与延安市体育局政秘科联系。

联系方式:

电话:0911-7093221;传真:0911-7093221;

电子邮箱:yasports@163.com

邮编:716000

地址: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4号楼221室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实施《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我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广泛宣传体育事业发展,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一)健全完善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

我局以《条例》为依据,设置了专门的工作机构,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程序、范围、内容、审核责任人的职责。其中加强了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定义、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二)加强审批把关,增强人员信息公开意识。

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对公开的信息要求由科室负责人、主管局长严格把关,保证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保证公开内容真实有效。积极协助配合,及时上报公开内容,把信息公开工作上升到全面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落实信息公开的高度上认识,全面完成各项任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1

0

 2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总计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在贯彻《条例》工作中,随着信息量的逐步增大,工作人员缺少,导致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不能全面的公开部门信息。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形式还需要进一步改进。三、网站服务性功能和互动功能还不够健全,对群众办事、咨询造成了一定的困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