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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招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按照我局网站工作实际,特编制延安市招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年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存在任何疑问,请联系延安市招商局办公室,地址:延安新区为民服务中心1号楼,联系电话:0911-7090105。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

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招商工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全年公开信息813条。一是对部门职能、机构设置和领导介绍等基本情况进行公开。二是对招商动态、国务院信息、本地新闻、公示公告等进行公开。三是对重大项目、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等进行了公开。

(二)网站建设运行情况

我局于2020年10月对网站进行了全面改版,增添了新的栏目并及时上传内容,适时对网站安全进行检查,目前运行状态良好。

(三)组织保障

我局明确党组书记、局长徐志荣为负责人,党组成员、副局长张静为分管领导,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在经费保障方面将政务公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充分保障了网站的健康安全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

216.80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总计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经过一年来的努力,尽管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平台功能建设不完备,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务公开栏目内容与标准不符,需要重新调整;三是信息工作精细化程度不够高,有待进一步提高。

针对存在的上述问题,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20年延安市政务公开绩效评估指标》要求,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协同网站建设服务商不断调整、改进网站后台,优化网站前端界面;二是按照政务公开栏目要求,增添必要栏目,删减无用栏目;三是结合信息工作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信息工作制度,加强信息审核和新媒体平台建设力度,优化信息展示效果,提高信息工作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