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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将延安市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通过延安市人民政府网站(www.yanan.gov.cn)下载浏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意见,请与延安市政府电子政务服务中心联系。

联系方式:

地址: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2号楼305室;

邮编:716000;

电话:0911-7099355;传真:0911-7099356;

电子邮箱:xxb2136499@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围绕市委、市政府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年共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67件,全市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44244条,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12399条,2022年全市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90726条,“延安发布”双微发布信息159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扎实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2022年全市共受理依申请公开401件,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的有246件,占61.35%;不予公开的有44件,占10.97%;无法提供的有80件,占19.95%;不予处理的有18件,占4.49%,其他处理的有13件,占3.24%。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土地征收、房屋征收、城市规划、城中村改造等方面。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深化规章集中公开。为方便群众获取使用,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建立了全市规章库和规范性文件库,并设置了检索工具,提供了电子文本下载。二是规范做好重点领域公开。围绕省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开展了全市政务公开提质增效专项行动,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增设了“市场主体信息”“减税降费”“扩大有效投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等栏目。三是强化安全管理。认真贯彻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坚决杜绝因信息内容不当或网络安全事件引发负面舆情。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集约化平台建设。完成了1个市级政府门户网站改版,13个区县网站和49个市级部门网站改版及集约化并入,实现与全省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和延安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系统对接、数据共享和互联互通。二是IPv6升级改造。全力推进各县(市、区)、各部门网站IPv6升级改造工作,建立了IPv6排查机制,确保全市达标率在安全范围内。三是英文网站建设。开通了市政府门户网站英文版,用全英文界面,多方位、多角度展示延安形象和发展前景。

(五)监督保障机制

一是开展绩效评估。印发了《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解方案和绩效评估指标的通知》,围绕六大方面工作梳理124个评估点,科学构建考核指标体系。二是加强业务培训。针对集约化网站平台使用等方面内容,积极组织各县(市、区)、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开展线上培训,进一步提升相关人员工作水平。三是强化监督考核机制。通过“周监测、月检查、季通报、半年评比、年终考核”监管方式,对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全覆盖检查、问题预警和督办、点对点通报整改。规范开展各项考核、社会评议,全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2

行政规范性文件

67

92

27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426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3719

行政强制

121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7973.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

公益组织

法律

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67

5

11

2

4

12

40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07

3

10

2

4

12

23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8

0

0

0

0

0

8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4

0

0

0

0

0

4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1

1

0

0

0

0

2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7

1

0

0

0

0

18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9

0

0

0

0

0

7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1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8

0

0

0

0

0

18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2

0

0

0

0

0

1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367

5

11

2

4

12

40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4

7

3

1

15

0

1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2年,延安市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信息发布审核、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覆盖范围、集约化平台建设成果运用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是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发布、政民互动的重要平台。个别单位没有严格执行市上的“三审三校”工作制度,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不严,多次出现严重错别字,少字、漏字的情况时有发生。进一步督促各单位完善信息审核流程,充分利用后台智能文本纠错系统提高信息发布质量。二是扩大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覆盖范围。积极做好各县(市、区)在交通运输、统计、广播电视、旅游等新增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同时督促做好落实工作。三是加强集约化平台建设成果运用。发挥延安市政府智能型集约化网站平台作用,不断提高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推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推动延安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增加新活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收取信息处理费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