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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物业只收费不作为”的留言

来源:宝塔区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6-07-06 16:00
网民提问:

我是铂悦府住户,车位被车牌陕J****5小型汽车占用近两个月,多次向物业反映均称无联系方式没办法。根据物业服务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物业收取业主服务费的同时,要保障业主专属车位正常使用。希望物业帮我督促将占用我车位的汽车驶离。

宝塔区政府办回复:

网民朋友:

您好!感谢您对市长信箱的关注与支持!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工作人员已就该事项开展对接协调工作。目前占用车位的车辆已驶离,该事项已得到妥善解决。感谢您的支持与理解。

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