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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林权,土权,土权的收益权”的留言

来源:吴起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6-07-28 17:22
网民提问:

咨询林权证和土地证一样吗,林权证拥有土地收益权吗?

吴起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回复:

网民朋友:

您好!感谢您对市长信箱的关注和支持!关于您反映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相关规定,现回复如下:

一、林权权益与一般土地权利并不完全等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条规定,林地属于农村土地范畴,林地承包经营权、耕地承包经营权均属于土地用益物权,但二者适用管制法律、承包期限、经营要求存在明显区别。耕地适用耕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林地除遵守土地相关法律外,还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特别约束,采伐、用途变更等需依法办理林业审批手续。

二、林权证并不等同于享有林地土地收益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五条,林权证(林权类不动产权证书)是林地、林木权属法定凭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七条规定,林地承包经营权包含占有、使用、收益权能。若权属证书登记林地承包经营权或林地使用权,权利人依法享有林地土地收益权;如权属证书仅登记林木所有权、未取得林地使用权,权利人仅享有林木收益,不享有林地土地收益权。权利具体范围同时受承包合同、流转协议约束。

三、农村土地(林地)收益权依法按以下顺序确认:一是以合法有效的林地承包合同、土地流转书面协议为首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包合同生效之时承包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二是以不动产登记簿、林权权属证书等登记内容作为物权公示佐证;三是结合村集体承包方案、管护台账、收益发放记录等材料综合认定。

感谢您的来信!

吴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