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各位网民朋友们大家好,这里是延安市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节目。今天的访谈主要是围绕我市出台的《延安市市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办法》进行政策解读,我们邀请到的访谈嘉宾是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白龙龙。白局长,您好!
白龙龙:主持人好,网民朋友们好。
主持人:白局长,我们想请您介绍一下《延安市市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办法》的出台背景是什么呢?
白龙龙:国有资本收益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的国有资本投资收益,是国家作为国有资本投资人应当享有的权利,也是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基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2020年提高到30%,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深入落实全会精神,市政府于2017年及时出台了《延安市市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办法》,《办法》的出台有效地规范了市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增加财政收入,增强政府调控能力。按照一般规范性文件有效期规定,《办法》执行期限已到,需要重新进行修订。另外,原办法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原《办法》规定的国有企业上交利润比例相对较低,目前中央、省级和其他省、市的征收比例普遍高于我市;原《办法》未明确预征机制,导致收益入库时间相对较晚,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财政预算执行;受不同条件因素影响,不同行业企业的税后利润水平差异很大,特别是公益类企业差异更大,但原《办法》没有对公益类企业区别于其他竞争类企业实施差异化征缴。为更好地解决国有资本收益征缴过程中存在的这些突出问题,不断完善国有资本收益征缴制度,维护国有资本出资人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陕西省省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重新修订出台《延安市市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办法》。
主持人:白局长,请您就《办法》的主要内容给大家做一个简单的介绍。
白龙龙:《办法》共分为6章27条。
第一章总则,介绍了制定《办法》的目的、依据和适用范围,强调了国有资本收益的征收内容,明确了收益征缴过程中相关部门的职责。
第二章收益的申报,明确国有资本收益申报程序与时限,区分不同行业制定三类上交利润比例,并就调整以前年度损益、控股企业当年不予分配利润等特殊事项处理作了具体规定。
第三章收益的审核,分类确定了收益上交金额的核定标准,提出审核流程与时限,并对收益减免作了具体规定。
第四章收益的上交,对收益的上交方式、上交时限与批次以及需要列支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作了具体规定。
第五章监督检查,明确了国有资本收益监督检查职责,并对违规行为的处罚作了具体规定。
第六章附则,强调市政府对市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缴另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同时,明确了办法的执行与废止时间。
主持人:白局长,接下来请您给大家介绍一下《办法》中提到的市级企业指的是哪些企业?
白龙龙:《办法》所指的市级企业主要是市国资委、市级有关部门所属的市级国有独资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参股企业。2018年,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市委、市政府制定印发了《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实施方案》,对原51户市属国有企业进行重组整合,截至2022年底,市级各部门监管的企业共计24户,按照本《办法》分类结果,主要包括:能源类企业1户,商业类企业19户,公益类企业5户。
主持人:白局长,接下来请您简要介绍一下国有资本收益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白龙龙:国有资本收益主要包括:1.国有独资企业按规定上缴国家的利润,2.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取得的国有股股利、股息,3.国有产权、股权转让收入,4.国有企业清算收入和其他国有资本收益。
主持人:白局长,国有资本收益由谁来收取?
白龙龙:市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由市财政局负责收取,市国资委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非国资委监管企业的国有资本收益由其国有资产监管部门负责组织上缴。
主持人:国有企业应交利润上交比例是如何确定的?
白龙龙:考虑到行业差别对企业税后利润的影响,《办法》区别不同行业制定了不同的应交利润上交比例,第一类是能源类企业,上交比例是30%;第二类是商业类企业,上交比例是20%;第三类是公益类企业免收国有资本收益。另外,《办法》还规定,国有企业应交利润的上交比例可结合市属国有企业经营情况适时调整,经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主持人:白局长,《办法》适度提高了国有企业上交利润比例,主要基于哪些考虑?
白龙龙:市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设立以来,仅在2017年对资源类企业上交比例作了小幅调整,从15%提升到20%,其他企业上交利润比例一直未作调整(全部为10%)。目前,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征收比例最高已达25%;省级、西安市、榆林市国有资本收益征收比例最高已达30%,上述地区第二类企业征收比例也已达到20%,远高于我市之前的征收比例。因此,适当提高国有资本收益征收比例,一方面可将国有企业实现的净利润集中起来,由市政府统筹安排用于帮助国有企业化解一些突出问题;另一方面可以补充一般公共预算缺口,缓解财政收支矛盾;还可以避免国有企业过渡投资行为消费企业红利。
主持人:白局长,国有企业上交利润基数是如何确定的?
白龙龙:《办法》规定,市级国有独资企业拥有全资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子企业的,应当依据经依法审计的年度合并财务报告反映的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按规定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作为上交利润基数。
主持人:国有股股利、股息是如何核定的?
白龙龙:国有控股、参股企业的国有股股利、股息,根据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当年可供国有投资者分配利润和规定的上交比例计算核定。如果企业利润分配方案确定的实际分配国有股股利、股息低于计算核定金额的,则按实际分配的国有股股利、股息核定。
主持人:白局长,国有企业经营出现困难,能否申请减免国有资本收益?
白龙龙:市级企业由于国家政策进行重大调整,或者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巨大损失,可以申请减免国有资本收益的,由企业监管部门向市财政局提出申请,经市财政局审核,并报市政府审批同意后给予减免,批准减免的收益直接转增国家资本或者国有资本公积。
主持人:接下来想请您给我们简要介绍一下国有资本收益征缴流程应该是怎样的呢?
白龙龙:国有资本收益征缴需经过申报、审核和上交三个环节,首先由国有企业监管部门会同市财政局向市级企业下发申报通知,市级企业接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向监管部门申报,监管部门完成初审后报市财政局复核,并根据市财政局复核结果向所监管企业下达国有资本收益上缴通知,国有企业依据市财政局开具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办理缴库手续,上交国有资本收益。
主持人:市属国有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需要一次性都交清吗?
白龙龙:市级企业当年应交收益在1000万元以下的,须在国有资本收益上缴通知印发之日起1个月内一次交清;应交收益在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1亿元以下的,可分两次在国有资本收益上缴通知印发之日起2个月内全部交清;1亿元(含1亿元)以上的,可报请市国资委或市级有关部门、市财政局同意后,分批次在年度内全部交清;应交收益不足10万元的,免交当年应交利润。
主持人:白局长,那如何保证国有资本收益及时足额入库?
白龙龙:为确保国有资本收益及时足额入库,《办法》规定了严格的监督检查机制。
一是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市级有关部门要将市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情况纳入考核范围,作为对市级企业领导班子和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和奖惩的依据。
二是市国资委、市级有关部门和市财政局对市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申报、审核、上交进行监督,市级企业应予以积极配合。
三是对隐瞒、挪用、拖欠、不交或少交以及违规审核国有资本收益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
主持人:好的,非常感谢白局长今天做客我们的节目,同时也感谢各位网民朋友对我们本期市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节目的关注,下期节目再见!
白龙龙: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