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各位网民朋友大家好,这里是延安市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节目。今天我们邀请到的访谈嘉宾是延安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惠藏闵同志,惠局长,您好 !
惠藏闵:主持人好,各位网民朋友,大家好!很高兴能通过这个平台,与大家交流《延安市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与延安产业布局、企业发展息息相关,希望通过今天的解读,让大家更清晰地了解政策导向、申请要求和操作流程,让专项资金真正成为推动延安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助推器”。
主持人:首先,惠局长来给我们介绍一下,这次《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的主要背景和总体考虑是什么?
惠藏闵:当前,延安正处在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市委、市政府精心谋划的“7+25”产业链发展新格局,为我们指明了方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是支持产业集群建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工具。但随着我市“一六四”工作布局的深入实施,原办法需进行进一步完善:一是产业集群发展重心从传统能源加速向多元协同转型,要求资金政策更精准地契合产业链实际需求;二是部门间的职责分工和项目申报审核流程有待进一步明晰和统一,以提升实操效率;三是需进一步强化绩效评价和资金监管机制,以回应财政资金提质增效的普遍要求。因此,本次修订既是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也是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的内在需要。
主持人:那么,您能否简要概括一下新《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惠藏闵:新修订的《办法》共十条,内容涵盖了专项资金从 “定义” 到 “监管” 的全流程,逻辑清晰、权责明确。我可以从几个关键维度为大家介绍:
首先是 “资金定位”。《办法》明确,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是市政府设立、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的资金,来源不仅包括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还涵盖从土地出让收入中计提的产业发展资金,这让资金来源更稳定、更多元,能更好地支撑产业发展需求。
其次是 “使用原则”。核心是 “公平、公正、公开”,同时明确 “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确保所有支持最终落到具体产业、具体项目上,避免资金 “空转” 或偏离方向。
再者是 “支持范围”,这是企业最关心的部分,《办法》将其分为三类:第一类是 “产业项目类”,聚焦 7 大产业集群 25 条重点产业链,比如第一产业的苹果及特色食品、中药材产业链,第二产业的现代能源化工、先进装备制造产业链,第三产业的现代物流、数字经济、文化旅游产业链,覆盖了延安当前重点发展的核心领域;第二类是 “政策奖补类”,包括 “五上” 企业培育、科技创新、商贸消费、园区创建等现有奖补政策,确保政策连续性;第三类是 “其他类”,针对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特殊项目,比如重点引进的合作项目、产业配套能力建设项目,采用 “一事一议” 方式支持,兼顾政策刚性与灵活性。
主持人:我们注意到本次修订有一些创新点,请您给我们介绍一下主要有哪些方面的创新?
惠藏闵: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支持范围突出“链式聚焦”,不再简单按行业划分,而是精准对接我市苹果、中药材等25条细分产业链,并新增了对数字经济等新兴领域的支持,力求实现“一链一策”;二是支持方式实现“四维重塑”,将原先较为繁杂的补贴方式整合归并为财政直接补贴、资本金注入、贷款贴息和考核奖补四种主要方式,并分别明确了其适用场景,使政策更加清晰;三是责任体系强调“闭环管理”,进一步明确了从产业链责任单位到政策部门的协同职责,形成了从项目征集、初审、评估到监管的全流程管理链条,旨在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四是奖补政策注重“合规升级”,全面梳理并清理了原办法中可能涉及税收返还、地方保护或不公平竞争的条款,确保了政策的合规性与公平性;五是监督机制构建“立体防控”,整合了纪检监察、审计、财会监督等多种力量,对资金使用实行全流程跟踪和全覆盖监管,确保资金精准滴灌到产业链发展的关键环节。
主持人:听了刚才您的介绍,相信很多企业朋友非常关心究竟哪些企业可以申请这项资金?又有哪些限制条件呢?
惠藏闵:企业申请资金需同时满足三个基本条件:第一,符合《延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年度工作安排、重点发展方向或领域;第二,项目绩效目标明确,事前绩效评估结果认定可行,建成后具有较强的自我发展能力,能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第三,项目应当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办理完毕项目选址意见、土地预审意见、环评审批意见以及节能评审意见等其他需要前置审批的手续。
这三个条件是“硬要求”,企业需要逐一对照自查。而有五种情况,《办法》明确 “不予支持”,企业要特别注意规避:一是存在重大法律纠纷或知识产权争议的。二是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公示的。三是因违法违规行为被执法部门处罚未满3年的。四是未按要求整改巡视巡查、审计等发现问题的。五是财务制度不健全、会计核算不规范的。
希望企业能对照这些条件和限制,提前做好准备,确保申报工作顺利推进。
主持人:大家还非常关注具体的申报和审核流程,您再给大家介绍一下这方面的内容。
惠藏闵:对于产业项目类的支持,一般由各产业集群的牵头单位会同财政部门,通常在每年12月底前发布下一年度的项目申报指南。项目由属地政府或产业链责任单位进行征集和初步审核,再由产业集群牵头单位进行最终审核汇总,然后报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安排建议,最终报市政府审定后执行。对于政策奖补类的支持,则仍按现行有效的各项具体奖补政策文件所明确的流程,由相关负责部门会同市财政局审核后兑现。
主持人:在加强资金监管方面,新《办法》有哪些新的举措?
惠藏闵:在监管方面,新《办法》着重强化了两点:一是入口关更严,新增了“事前绩效评估结果认定可行”和“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等硬性前提条件,并明确了5类不予支持的情形,突出了“绩效优先、合规为准”的导向。二是过程关更全,强调构建多维度协同的“大监督”格局,整合纪检监察、审计监督、财会监督和绩效评价等多种方式,建立了“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追究机制,对虚报冒领、挤占挪用等行为明确了具体的处罚措施,目的就是在提升监管的震慑力,确保资金安全有效。
主持人:最后,想请您谈一谈,为了进一步发挥好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效益,下一步还有哪些重点工作?
惠藏闵:下一步,市财政局将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确保企业应知尽知。同时,会加强对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绩效的全过程监管,确保资金精准投向产业链发展的关键环节和优质项目,真正做到“放得准、接得住、用得好”,把每一分钱都花在推动延安产业转型升级的刀刃上,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支撑和保障。
主持人:好的,非常感谢惠局长今天做客我们的节目,谢谢您!
惠藏闵:谢谢主持人。
主持人:同时也感谢各位网民朋友对本期市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节目的关注,下期节目再见!
惠藏闵: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