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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
来源:市电子政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6-05-15 15:00
访谈主题:《延安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
访谈时间:2026-05-15
访谈嘉宾: 延永宏 延安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摘  要: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延永宏对《延安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文件进行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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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各位网民朋友、网友大家好!这里是延安市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节目。今天我们邀请到的访谈嘉宾是延安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延永宏同志,您好!

延永宏:主持人好,各位网民朋友们大家好。

主持人:首先请您介绍一下,本次出台《办法》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延永宏:出台《办法》的背景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上级要求:近年来,国家和省级层面先后更新了节约用水相关法律法规,也明确要求各地结合属地实际,出台适配的市级节水管理细则。二是现实需要:延安市是一个缺水型城市,全市水资源总量不足且分布不均衡。近年来,我市各类产业稳步发展,生产生活用水需求量持续上涨,但部分企业用水方式较为粗放,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管控不到位,再生水资源利用率偏低,市民的节水意识不强等问题引发的水资源供需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同时我们的节水工作还存在部门职责模糊、惩罚机制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急需对应的制度来规范大家的用水行为。

在制定依据上,本办法严格对标上位法律法规,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节约用水条例》《陕西省节约用水条例》等国家、省级相关规章制度编制而成,所有条款都贴合法律法规要求,符合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标准。

主持人:再请您介绍一下制定本办法的意义和总体考虑是什么?

延永宏: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治水对民族发展和国家兴盛的重要意义,并就保障国家水安全、推动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等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总书记指出:治水必须要有新内涵、新要求、新任务,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节约用水是应对水资源短缺和减少污水排放、改善水环境的根本途径。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强化有关节水责任,加强行业监督,落实定额管理与总量制度、计划用水与定额管理及节水“三同时”制度等,系统推进全市城市节水工作,促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

主持人:很多企业、单位最关心办法适用范围,请问本办法适用区域、适用主体如何界定?

延永宏:本办法适用区域为延安市城市建成区。适用主体为城市建成区内涉及取水、供水、用水、节水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其中包含各类工业取水企业、高耗水服务业商户、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还有各类建设项目施工单位、供水企业、小区物业公司,以及所有城市常住居民、暂住居民和家庭用水用户。

主持人:办法内容篇幅较长,能否为我们梳理一下全文六大章节的主要核心内容,让大家快速掌握重点条款?

延永宏:本办法共六章,逻辑层层递进,从总则定原则、规划抓源头、用水强管控、措施全覆盖、责任划底线、附则明时效六大方面展开。第一章总则,主要明确了立法目的、工作原则、主管部门职责,明确节水工作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第二章规划与建设,核心就是规范节水规划编制流程,硬性要求所有建设项目落实节水设施“三同时”制度,从项目源头做好节水管控。第三章用水管理,也是本办法的核心内容,本章围绕用水全流程管控、指标调控、日常监管、收费机制等关键内容,明确各项管理规范与执行标准,主要内容有六个方面:一是明确用水大户判定标准,划定重点用水监管对象。二是规范企业用水管理流程,统一用水计划申报、水平衡测试、用水指标调整等环节要求。三是细化用水指标管理,明确指标优先保障及核减相关情形。四是落实日常监管要求,明确用水台账、用水统计规范及供水企业协同管理职责。五是确定三类用水收费模式,涵盖居民阶梯水价、非居民超计划累进加价及再生水定价。六是强化用水计量设施管护要求,保障计量数据准确有效。第四章节水措施,这一章覆盖城市节水实际操作要求,包含产业结构节水调整、工业园区循环用水、工业企业节水改造、供水管网漏损治理、高耗水服务业节水改造、公共机构节水管理、校园节水建设、居民家庭节水引导、城市绿化节水灌溉、海绵城市雨水收集、再生水使用、用水产品水效标识监管等全方位具体举措,覆盖了生产、经营、办公、生活、市政等全场景。第五章法律责任,规范了用水企业违规用水等行为的处罚标准,明确本办法涉及的违规用水、节水设施未达标、擅自损坏计量设施等各类违法行为。最后第六章附则,明确办法从2026年5月12日正式施行,有效期五年,2031年5月11日到期废止。

主持人:办法正式实施后,机关企业、市民群众在日常用水、办理相关业务过程中,有哪些需要重点注意的事项?

延永宏:结合办法条款,给大家梳理几个关键点。一是要按时申报年度用水计划。对于各类计划用水单位,每年12月31日前提交下一年度用水计划,新增和临时用水户要在用水前30天完成申报。如对下达的用水指标有异议,要通过书面形式申请复核,复核期间按照原有指标用水,不能私自超量取水。二是被纳入重点监控的用水单位,要按期开展水平衡测试。三是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全过程中,必须同步配套节水设施,未通过节水验收的项目,严禁投入运营。四是任何人都不能私自损坏、改装用水计量水表,出现设备故障要第一时间联系供水企业检修;五是具备再生水、雨水使用条件的企业和市政项目,要优先使用非常规水源,无故拒绝使用的,我们会核减常规自来水用水额度。

主持人:民生无小事,节水政策也关系到千家万户日常开支,请问本次出台的新办法中有哪些实实在在的惠民利民举措?

延永宏:我们在制定办法时,始终兼顾管控与民生保障,推出了多项利好政策。针对居民群体,我们严格划定基础生活用水额度,基础用水量保持低价收费,保障普通家庭基本用水需求,不会增加市民日常经济负担,仅对高用水量家庭进行加价管控。同时我们会利用专项财政经费,免费为老旧小区更换公共区域节水设施,常态化开展节水科普,免费发放节水器具,降低市民节水改造成本。

针对企业和经营主体,我们简化了用水计划申报、指标调整、测试备案等业务流程,实现相关业务一站式办理,优化营商服务。对于节水成效突出、非常规水源使用率高的企业和单位,我们会优先保障其用水指标,并在节水项目申报上给予政策倾斜。另外再生水不再统一定价,由供需双方自主协商定价,能有效降低高耗水行业的生产用水成本。

主持人:办法即将正式施行,最后请您谈谈下一步全市推进本办法落地实施的整体工作计划,以及对广大市民、企业的倡议。

延永宏:下一步,我局计划分三个阶段落实好本办法。第一阶段是宣传普及,依托政务平台、新媒体、社区宣讲、企业座谈、校园课堂等多种渠道,全方位解读政策条款,让所有用水主体读懂政策、吃透要求。第二阶段为自查整改阶段,组织辖区内企业、公共机构、高耗水商户开展用水自查,补齐自身节水短板,完善用水台账、配套节水设施。第三阶段进入常态化监管阶段,联合各协同部门开展日常巡查与专项督查,严格依规处置各类违规用水行为。

借此机会,我向全社会发出倡议,延安水资源紧缺的现状需要所有人共同重视,希望辖区内各类企业主动扛起主体责任,升级节水技术,提高水资源循环利用率;机关事业单位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践行节水制度;广大市民从随手关水龙头、选用节水器具、循环利用生活用水这类小事做起,养成良好节水习惯。后续我们也会持续优化城市节水管理体系,不断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以稳定的水资源保障,赋能延安城市高质量发展。

主持人:好的,非常感谢延局长今天做客我们的节目,谢谢您!同时也感谢各位网民朋友对我们本期市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节目的关注,下期节目再见!

延永宏: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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