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市政府《延安市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延市字〔2024〕127号)要求,以下7项问题已经完成整改,并经牵头单位组织现场验收通过,现按程序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7月11日。
欢迎广大社会公众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整改情况不实的,均可在公示期间向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电话:0911-7090569邮箱:774019591@qq.com
延安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6月30日
按照市委、市政府《延安市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延市字〔2024〕127号)要求,以下7项问题已经完成整改,并经牵头单位组织现场验收通过,现按程序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7月11日。
欢迎广大社会公众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整改情况不实的,均可在公示期间向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电话:0911-7090569邮箱:774019591@qq.com
延安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6月30日